各省辖市党委政法委、济源示范区党工委政法委,参加平安建设考评有关单位,省直有关新闻单位:
近日,中央政法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政法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中政办【2021】1号),启动2020年度评选活动。为进一步调动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宣传政法工作的积极性,省委政法委、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决定联合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优秀政法新闻作品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2020年各类政法题材新闻作品中评选出一批优秀新闻作品,提高政法新闻报道水平和政法新闻队伍的业务素养,鼓励、引导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新时代河南政法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和新经验,为在更高水平推动平安河南、法治河南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参评作品范围
(一)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新媒体中心(传媒中心),以及各地政法网站。
(二)参评作品为以上单位原创,并在2020年度内刊播的新闻作品;参评媒体融合奖项作品要求由以上单位应用数字技术制作,在移动互联网平台首次发布传播。
三、评选项目和基本要求
全省政法优秀新闻作品评选设5类,共14个评选项目,参评作品的作者(主创人员)按各项目规定申报,姓名和排序以刊播时署名为准(刊播时署笔名、网名的,申报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本名;刊播时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申报作者(主创人员)为“集体”的,需附作者(主创人员)。
(一)文字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迅速简明报道新闻事实的文字新闻作品,字数不超过1000字。作者(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2.评论类:对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评析和说理的文字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评论等,不包括杂文,字数不超过2000字。作者(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3.通讯与深度报道类:用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和详细报道的新闻作品(含分上、下两期刊发的新闻作品,以及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其中,通讯不超过3000字,作者(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深度报道不超过5000字,作者(主创人员)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单件作品不得少于3篇,以所申报的每件代表作体裁适用相应项目规定,作者(主创人员)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
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按作品结束时的刊播年度申报,只需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件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3件代表作。
文字类作品字数按正文字数计算,含标点符号,不含标题、署名、注释等内容。申报时以Word“字数统计”栏“字数”项为准。
(二)广播、电视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定义同文字类,时长不超过4分钟。广播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电视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
2.新闻专题类:从不同角度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含电视新闻纪录片),以及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其中,广播专题类作品不超过30分钟,作者(主创人员)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电视专题类作品不超过45分钟,作者(主创人员)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
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单件作品不得少于3篇,以所申报的每件代表作体裁适用相应项目规定,广播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电视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按作品结束时的刊播年度申报,只需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件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3件代表作。
3.新闻现场直播类: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要求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的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的优先。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可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跨年直播的节目,首次播出时间在上一年度,节目主体部分在上一年度完成的计入上一年度。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广播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9人、电视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10人,按“集体”申报。
(三)网络作品参评项目
1.评论类: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在新闻网站或移动端首发的原创评论帖文,字数不超过1000字,作者(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除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及各地政法网站外,政法新媒体、政法干警自媒体可以参加此项评选)。
2.专题类:综合运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
3.网文类:未在传统媒体上发表,而在各类政法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上刊登,推广量、转载量在10万+以上的原创网文等,集体作品不参评。
(四)摄影作品参评项目
报纸、通讯社和新闻网站刊发的新闻摄影作品,单幅作品只能申报1名作者(主创人员);组照作者(主创人员)超过2人按“集体”申报。
(五)媒体融合参评项目
除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外,政法新媒体、政法干警自媒体均可参评。
1.短视频新闻:在移动端发布的视频新闻,时长不超过3分钟,作者(主创人员)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
2.移动直播:与新闻性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发布,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跨年直播的作品,首次播出时间在上一年度,作品主体部分在上一年度完成的,计入上一年度。时长不超过180分钟,作者(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3.创意互动:以用户交互为主要特征,发布方与用户方形成完整新闻传播链条的新媒体作品,时长不超过30分钟,作者(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4.融合创新:在媒体融合报道方面具有示范性,产生强烈社会反响的重大创新新闻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四、报送要求
(一)参加平安建设考评的省直单位和省辖市党委政法委分别推荐文字、广播、电视、网络、摄影作品各3个,媒体融合作品5个。
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推荐文字、摄影、网络作品各10个,媒体融合作品15个。河南广播电视台推荐广播、电视、网络作品各10个,媒体融合作品15个。
(二)文字类作品发表所在版面电子版(PDF文件)。
(三)广播电台、电视台类作品原版播出作品复制为数据文件,文件名以参评项目+标题命名,如“广播专题 XXX”;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代表作的音视频文件须在文件名末端注明代表作序号,如“广播系列 XXX 代表作1”。广播作品复制为音质效果好的WAV或MP3格式文件;电视作品复制为高清晰的AVI或MP4格式文件。
(四)摄影类作品发表所在版面电子版(PDF文件),数字照片(像素为1422×800至3558×2490之间,不小于1M的RGB模式JPEG文件)。
(五)媒体融合类作品,须在《推荐表》中“发布账号(APP)”栏填报规范名称;“社会效果”栏填写作品发布后的点击量、跟评量、互动量、转发数、点赞数、留言数等客观指标和应用新技术等情况,可另附策划文案。
参评“移动直播”奖项,须附1份1000字以内的直播简介。包括直播意义、直播流程和规模、直播点设定和社会影响等内容。
(六)各地各部门报送作品时,须填写全省政法优秀新闻作品推荐目录(附件1),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推荐目录电子版以U盘或光盘形式报送。
(七)每件作品的推荐表(附件2)“作者姓名”一栏均须按原刊播作者署名顺序填写。推荐表电子版以U盘或光盘形式报送。
五、评选程序
(一)由各参评单位负责组织本地本单位作品初评,并按分配数额将初评后的作品报送省委政法委宣传处。
(二)全省政法优秀新闻作品由省委政法委、省新闻工作者协会邀请先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作品。
(三)从获得全省政法优秀新闻作品中,择优推选出一批特别优秀的作品上报全国政法优秀新闻作品办公室。
六、奖项设置
2020年全省政法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共设置奖项110 个。其中,文字类30个,广播电视类20个,网络类20个,摄影类20个,媒体融合类20个。对于特别优秀的作品可视情设立特别奖。
七、有关奖励
获得全省政法优秀新闻奖的作品,省委政法委办公室、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将联合印发通报,公布获奖作品名单,颁发证书。获得全国政法优秀新闻奖的作品,中央政法委将印发通报,公布获奖作品名单,颁发证书。
八、报送方式
(一)所有参评作品请于2021年3月20日前报送或寄至省委政法委宣传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送地址:河南省总工会大厦902(东)室省委政法委宣传处(郑州市金水路16号)。
邮政编码:450003。
联系人:范建全 0371—65904609 13592515678
李 慧 0371—65904609 13783679966
附:
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河 南 省 新 闻 工 作 者 协 会
2021年3月5日